最近滿腦子都是遙,
和他有關的事情、用看的用想得用摸的用聞的,
真的是一個微笑或點頭全接受
心花怒放!
算起來在以起也要半年啦;剛剛看了一下記錄,正好滿200天,
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我最近這麼無法控制心頭的小鹿亂撞嗎?
200天是幾個月?哇!已經滿半年了。
是的,我就是如此的不細心、真慚愧。
想到要重啟文筆不是第一次了,
這次的起因是 雖然媽媽說我不可以嫁去日本 引發我的信趣。
真的寫得非常有趣!看著看著都會會心一笑哦!
覺得好幸福有這樣的家庭,當然還要有自己的能力。大推!
回歸正題,沒有創意真是很抱歉,
但是我也想要來記錄一下我的故事;
我們不經典、不特別、甚至有點弱,絕對不是能被人節節稱是的情節,卻一直都很幸福。
在一起半年,
故事要從前年開始,即將邁入我的二十歲的前年。
十九歲,車禍後的自己鑽牛角尖,
車禍是什麼壞的也沒帶給我,倒是我自己排除萬人、開啟孤獨人生。
十九歲的我總而言之有點不開心。
二十歲還沒到,新的一年才剛開始,我已經忍受不了投下了震撼彈。
快清晨的大半夜,走在沒有盞燈的路上,來了一位搭訕的人,
一週後我答應交往(重點是一週後是我們第二次碰面,第一次是搭訕時的兩分鐘),
我想我只是想嚐嚐你情我愛的滋味,
沒料到家人朋友所有知道的人都強烈反對我的行為,
還因為此事和最好的朋友頻臨絕交,想來都要可笑了。
這段非情的情就不談下文,
有一就有二我繼續試膽。
在現實中不甘寂寞,我在網路上到處找網頁可以認識朋友,
不過一個星期,我的LINE就滿是沒見過面的外國人,
天天傳訊、天天電話的都有。
交朋友嘛,不稀奇,
朋友來台灣,我就出去見面當導遊。
沒談過戀愛甚至沒把人當戀愛對象看待過的我,
就在這期間,把自己豪放完全投進去了。
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,但對我來說,因為有這樣的我、才能與遙相遇相識。
暑假,我期待的暑假,
開始的第一天,我就直奔札幌,
我在那裡享受旅行,享受自由自在、無憂無慮,享受拋開現實。
只要有機會出去喝酒吃飯(不是我愛喝、夏天有啤酒花園啊!),
我都會盡所可能赴會,每次都和新的人認識、交流。
在吃刷刷鍋的那一晚,都是舊友、來了一位新面孔,遙。
就是在我眼裡有點俊俏(別忘了我還處於極度想要解除寂寞的狀態),也沒什麼。
隔天也是普通的出遊,只是就我們單獨說話時他說我想去哪兒他都可以開車載我去,難得機會嘛!
之後我們去吃遍各種好料(咦?),我對他的好感也就越來越高(咦??)。
當他的手看似不經意地搭在我手上時,我實在是心驚膽跳,
畢竟我們都知道,我只在日本待兩個月(那時只剩兩星期不到),而且我在日本過得有點亂,總覺得不可隨便相信人啊。
吃完飯後,也不知道自己怎麼了,
遙:還有什麼想做沒做的嗎?
我:幾乎都滿足了!只想要男朋友
遙:那我來當你的男朋友。
誒?????這真的是我那時候以及現在的內心驚呼啊!開心可是感覺好遜!完全是五味雜陳。
當時我完全傻掉,因為我一直覺得他不會想要交往,畢竟我要回台灣了,不然他怎麼會都不表現(除了搭手他都像朋友一樣對我)!
他就說,可以親嗎?
然後就親了!說好可愛(無敵害羞啊我!)
於是我們從開始交往就幾乎見不到對方(我在札幌時他也都在上班),
但是很幸福的開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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